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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機“回租貸”亂象多 大學生成主要受害者

CNMO 【原創(chuàng)】 作者:杜躍 2018-06-14 15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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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【手機中國新聞】各種網貸的猖獗使得很多有相應需求卻不明就里的消費者上當受騙。近來中國互金協(xié)會監(jiān)測發(fā)現,在經歷了一次次的嚴厲打擊之后仍有部分機構或平臺“換穿馬甲”,以手機回租、虛假購物再轉賣等形式變相繼續(xù)發(fā)放貸款,以手機回租形式最猖獗,“回租貸”相關平臺已超過100個,注冊客戶數百萬人,大多數目標客戶鎖定為大學生,而大學生也正是缺錢又及容易被誘惑的一個群體。

圖片來自財經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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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年以來,國家金融監(jiān)管部門先后出臺有關文件,明確了規(guī)范“現金貸”等網絡借貸行為的管理要求,加強對“現金貸”業(yè)務的監(jiān)管并逐步化解其形成的風險,維護了社會金融秩序的穩(wěn)定。而最近出現的現金貸花樣不斷翻新,“偷天換日”逃避監(jiān)管。其中,以手機回租形式最猖獗,利率畸高,一般年化利率在300%以上,個別甚至超過1000%。有些平臺以手機回租形式發(fā)放貸款。如“某回租”平臺,先以評估價格(即借款金額)回收用戶手機,然后將手機回租給用戶,并與客戶約定租用期限(即借款期限)和到期回購價格(即還款金額),回購價格高于回收價格部分以及相關“評估費”、“服務費”即借款利息。比如手機估價1000元,需要支付260元評估費,到賬740元,7天之后卻需要還款1000元。以此計算,其借款年化利率高達1832%,比以前的現金貸還要高。

圖片來自財經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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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國互金協(xié)會呼吁各會員單位和相關機構應依法合規(guī)經營,未依法取得經營放貸業(yè)務資質的機構,不得以任何形式變相開展貸款業(yè)務。此外還呼吁消費者加強金融知識學習,增強自我保護意識,在購買相關產品和服務時應認真閱讀合同條款,留存相關證據,合法權益遭受損害的,通過法律手段主張權益;如發(fā)現不具備放貸資質的機構非法開展貸款業(yè)務的,消費者應當向監(jiān)管部門或中國互聯網金融協(xié)會舉報,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,應當及時向公安機構報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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